西漢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長君,鉅鹿人(鉅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溫舒系河北廣宗人)。信奉儒家學說。起初學習律令,當過縣獄吏、郡決曹史;后來又學習《春秋》經義,舉孝廉,當過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職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請求改變重刑罰、重用治獄官吏的政策,主張“尚德緩刑”,“省法制,寬刑罰”。他認為秦朝滅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獄吏。漢承襲秦朝這一弊政,必須改革。他還反對刑訊逼供,認為刑訊迫使罪犯編造假供,給獄吏枉法定罪開了方便之門。他在奏疏中還提出廢除誹謗罪,以便廣開言路。
巨鹿人,無論在當時或在后世,都默默無聞,他只不過是司法部(廷尉)一名低級的總務官(廷尉史),但也正因為身在司法部任職,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為深刻。紀元前六七年,司馬遷受腐刑已三十二年,他給當時的皇帝劉病已上了一份奏章,暴露司法的黑暗。
路溫舒經此事被遷為廣陽私府長,后又以文才受賞識遷為右扶風丞。當時朝廷號召公卿出使匈奴,路溫舒表示自己愿意去塞外像仆役一樣效勞,但遼將軍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審議后認為他的言論不適當,沒有同意而遣返。
后路溫舒遷任臨淮太守,治理地方有出眾表現,最后在任上去世。他的子孫也多做到牧守級大官。
路溫舒跟從祖父學習過天文歷數,認為漢朝命運以三七計,為二百一十年,為此上書預言過。王莽篡位之際,為了給取代漢朝造勢,刊發(fā)過這些理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