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37—1714)江南無錫人,字漢石,又字次椒,號留仙,又號對巖,晚號蒼峴山人。順治十二年進士,官檢討,以事罷官。康熙間舉鴻博,官諭德,不久又罷。家有寄暢園,在惠山之麓,常讀書其中。工詩,七律尤善。有《毛詩日箋》、《蒼峴山人集》。
秦松齡(1637—1714)散館,授國史館檢討,因逋糧案削籍??滴跏四?,(公元一六七九年)薦試“博學(xué)鴻儒”科一等,復(fù)授檢討。歷充順天鄉(xiāng)試正考官,又因磨勘落職。松齡官庶常時,世祖召試《詠鶴》詩,有“高鳴常向月,善舞不迎人”之句,因示閣臣曰:“此人必有品”。遂置第一。削籍后,嘗從軍荊襄,總督蔡毓榮請于軍中講學(xué),士卒無不聳聽。歸里,耽研經(jīng)訓(xùn),尤深于詩。松齡家有園在惠山之麓,暇輒邀集故人遺老,倡和其中。與王士禎同年友善,常緘詩一編,題曰《寄阮集》。著有《蒼峴山人文集》六卷,《詩集》五卷,《微云詞》一卷,及《毛詩日箋》六卷,(均清史列傳)并行于世。
順治十二年(1655年)乙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三名同進士出身。選內(nèi)翰林國史院庶吉士。在庶常館期間,順治帝召試詠鶴詩,秦松齡詠道:“高鳴常向月,善舞不迎人”,為順治帝所褒揚,拔置第一,出示內(nèi)閣大臣說:“是人必有品!”。
十四年(1657年)散館,授內(nèi)翰林國史院檢討。
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薦博學(xué)鴻詞科,列一等第八名,授翰林院檢討。參與編修《明史》。
二十年(1681年),以翰林院檢討充日講起居注官,充江西鄉(xiāng)試正考官。
二十二年(1683年),以翰林院檢討充《平定三逆方略》纂修官。擢左春坊左贊善,改左春坊左諭德。
二十三年(1684年)八月,以左諭德充順天鄉(xiāng)試正考官。九月十六日革職。
博學(xué)多才,雅好燈謎,作品〈來生福彈詞〉內(nèi)附有十八則燈謎。亦好作詩,與王士禎諸生有吟唱往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