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軍爭為利,軍爭為危。舉軍而爭利,則不及;委軍而爭利,則輜重捐。是故卷甲而趨,日夜不處,倍道兼行,百里而爭利,則擒三將軍;勁者先,疲者后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爭利,則蹶上將軍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爭利,則三分之二至。是故軍無輜重則亡,無糧食則亡,無委積則亡。
關鍵詞:軍爭篇,孫子兵法
軍爭是有利的,軍爭也是危險的。全軍帶著全部輜重去爭利,就會行動遲緩而趕不上;全軍舍棄笨重器械去爭利,那么輜車又損失了。卷起鎧甲,輕裝快跑,日夜不停,以加倍的速度兼程行進,奔襲百里去爭利的話,那么,三軍將領都可能被擒;精悍的士卒在前面,疲弱的士卒在后面,按通常規(guī)律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到達;像這樣奔赴五十里去爭利的話,那么前軍將領必然受挫,按通常規(guī)律只有一半人能到達;像這樣急行三十里去爭利的話,也只有三分之二的人能到達。然而,軍隊沒有輜重就會滅亡,軍隊沒有糧食就會滅亡,軍隊沒有物資儲備就會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