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盈科,字進之,號綠蘿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萬歷二十年進士,先后歷任長洲縣令、大理寺正、戶部員外郎、卒于四川提學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壇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員之一,詩文理論主張為文應抒發(fā)當時代個人的真性情,反對“文必秦漢、詩必盛唐”說法,極力贊成靈性說。
盈科從小聰慧,萬歷五年(1577)人縣學為生員,十三年(1585)鄉(xiāng)試中舉,“自為諸生,名已隆隆起”但是,此后于萬歷十四年、十七年兩次赴京參加進士考試,皆不第而歸。萬歷二十年(1592)三月,與袁宏道同榜進士及第。八月,授長洲(今江蘇吳縣)縣令。長洲屬三吳,“賦稅之重,甲于天下”,江盈科同情人民,常因催科不力而遭“長官詈罵”。為緩解人民“京解諸役”之苦,置役田二千余畝以資役費。任職六載,賢令名聲遠播。萬歷二十六年(1598),先報吏部主事,旋因李應策劾奏江盈科“以征賦不及格”而改官大理寺正。是年冬離京,奉命恤刑滇黔。兩年后升戶部員外郎并主試四川。三十二年七月,擢四川提學副使。次年八月,病逝于四川。后歸葬桃源蘇溪。
江盈科體察下情,興利除弊,是一位難得的賢吏。他著《王者所天在民論》,認為民為王者之天,王者之心”。王權表露形跡,天下民眾總是設法逃避;而民權表現的是心,卻無跡可尋,民心向背,關系社稷的存亡,力量無比。因此,為官者必然“不敢忽民,不忍殘民,不能一瞬息忘民”。他批評當時朝政腐?。骸皩m中黃金高如斗,道旁死人不如狗。民苦君樂不忍聞,分明藉資與敵手”。袁宏道贊嘆江盈科“痛民心似病,感事淚成詩”。在文學上,江盈科參與創(chuàng)立公安派,貢獻巨大。他為文主張“元神活潑”,寫真性、真情、真我,被袁氏兄弟稱為詩文“大家”。傳世著作有今人黃仁生博士輯校、由岳麓書社出版的《江盈科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