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uó fēng · bèi fēng · jī gǔ
國風(fēng)·邶風(fēng)·擊鼓
jī gǔ qí tāng , yǒng yuè yòng bīng ;
擊鼓其鏜,踴躍用兵;
tǔ guó chéng cáo , wǒ dú nán xíng 。
土國城漕,我獨南行。
cóng sūn zǐ zhòng , píng chén yǔ sòng ;
從孫子仲,平陳與宋;
bù wǒ yǐ guī , yōu xīn yǒu chōng 。
不我以歸,憂心有忡。
yuán jū yuán chǔ ? yuán sàng qí mǎ ?
爰居爰處?爰喪其馬?
yú yǐ qiú zhī ? yú lín zhī xià 。
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sǐ shēng qì kuò , yǔ zǐ chéng yuè 。
死生契闊,與子成說。
zhí zǐ zhī shǒu , yǔ zǐ xié lǎo 。
執(zhí)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
xú jiē kuò xī ! bù wǒ huó xī !
于嗟闊兮!不我活兮!
xú jiē xún xī ! bù wǒ xìn xī !
于嗟洵兮!不我信兮!
擊鼓的聲音震響(耳旁),兵將奮勇操練。(人們)留在國內(nèi)筑漕城,只有我向南方行去。
跟隨孫子仲,平定陳、宋(兩國)。不允許我回家,(使我)憂心忡忡。
于是人在哪里?于是馬跑失在哪里?到哪里去尋找它?在山間林下。
生死聚散,我曾經(jīng)對你說(過)。拉著你的手,和你一起老去。
唉,太久。讓我無法(與你)相會。唉,太遙遠(yuǎn),讓我的誓言不能履行。
鏜:鼓聲。其鏜,即“鏜鏜”。明 陳繼儒《大司馬節(jié)寰袁公(袁可立)家廟記》:“喤喤考鐘,坎坎擊鼓。”
踴躍:雙聲連綿詞,猶言鼓舞。兵:武器,刀槍之類。
土國:在國都服役。漕:地名。
孫子仲:即公孫文仲,字子仲,邶國將領(lǐng)。
平:和也,和二國之好。謂救陳以調(diào)和陳宋關(guān)系。陳、宋:諸侯國名。
不我以歸:即不以我歸,有家不讓回。
有忡:忡忡。
爰(yuán):本發(fā)聲詞,猶言“于是”。喪:喪失,此處言跑失。爰居爰處?爰喪其馬:有不還者,有亡其馬者。
于以:于何。
契闊:聚散。契,合;闊,離。
成說:成言也猶言誓約。
于嗟:即“吁嗟”,猶言今之哎喲。
活:借為“佸”,相會。
洵:遠(yuǎn)。
信:一說古伸字,志不得伸。一說誓約有信。
關(guān)于這首詩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。一種是魯隱公四年(公元前719年),衛(wèi)國公子州吁(前人亦稱“衛(wèi)州吁”)聯(lián)合宋、陳、蔡三國伐鄭。另一種是清代姚際恒認(rèn)為此實乃《春秋·宣公十二年》“宋師伐陳,衛(wèi)人救陳”而被晉所伐之事。今人多以為姚說較為合理。
這是一篇典型的戰(zhàn)爭詩。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,宣泄自己對戰(zhàn)爭的抵觸情緒。作品在對人類戰(zhàn)爭本相的透視中,呼喚的是對個體生命具體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細(xì)節(jié)幸福的獲得。這種來自心靈深處真實而樸素的歌唱,是對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關(guān) 懷的闡釋,是先民們?yōu)楹笫赖奈膶W(xué)作品樹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標(biāo)。
《毛詩序》云:“《擊鼓》,怨州吁也。”鄭箋以《左傳·隱公四年》州吁伐鄭之事實之。姚際恒《詩經(jīng)通論》以為“與經(jīng)不合者六”,此實乃《春秋·宣公十二年》“宋師伐陳,衛(wèi)人救陳”之事,在衛(wèi)穆公時。今以為姚說較《毛序》為合理,姑從姚氏。
第一章總言衛(wèi)人救陳,平陳宋之難,敘衛(wèi)人之怨。結(jié)云“我獨南行”者,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,這是全詩的線索。詩的第三句言“土國城漕”者,《鄘風(fēng)·定之方中》毛詩序云:“衛(wèi)為狄所滅,東徙渡河,野居漕邑,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。文公徙居楚丘,始建城市而營宮室。”文公營楚丘,這就是詩所謂“土國”,到了穆公,又為漕邑筑城,故詩又曰“城漕”。“土國城漕”雖然也是勞役,猶在國境以內(nèi),南行救陳,其艱苦就更甚了。
第二章“從孫子仲,平陳與宋”,承“我獨南行”為說。假使南行不久即返,猶之可也。詩之末兩句云“不我以歸,憂心有忡”,敘事更向前推進(jìn),如芭蕉剝心,使人酸鼻。
第三章寫安家失馬,似乎是題外插曲,其實文心最細(xì)。《莊子》說:“猶系馬而馳也。”好馬是不受羈束、愛馳騁的;征人是不愿久役、想歸家的。這個細(xì)節(jié),真寫得映帶人情。毛傳解釋一二句為:“有不還者,有亡其馬者。”把“爰”解釋為“或”,作為代詞,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。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,所以四、五兩章文情哀苦,更為動人。
第四章“死生契闊”,毛傳以“契闊”為“勤苦”是錯誤的。黃生《義府》以為“契,合也;闊,離也;與死生對言”是正確的。至于如何解釋全章詩義。四句為了把葉韻變成從AABB式,次序有顛倒,前人卻未嘗言及。今按此章的原意,次序應(yīng)該是:
執(zhí)子之手,與子成說;死生契闊,與子偕老。
這樣詩的韻腳,就成為ABBA式了。本來“死生契闊,與子偕老”,是“成說”的內(nèi)容,是分手時的信誓。詩為了以“闊”與“說”葉韻,“手”與“老”葉韻,韻腳更為緊湊,詩情更為激烈,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一次序。
第五章“于嗟闊兮”的“闊”,就是上章“契闊”的“闊”。“不我活兮”的“活”,應(yīng)該是上章“契闊”的“契”。所以“活”是“佸”的假借,“佸,會也。”“于嗟洵兮”的“洵”,應(yīng)該是“遠(yuǎn)”的假借,所以指的是“契闊”的“闊”。“不我信兮”的“信”,應(yīng)該是“信誓旦旦”的“信誓”,承上章“成說”而言的。兩章互相緊扣,一絲不漏。
“怨”是《擊鼓》一詩的總體格調(diào)與思想傾向。從正面言,詩人怨戰(zhàn)爭的降臨,怨征役無歸期,怨戰(zhàn)爭中與己息息相關(guān)的點滴幸福的缺失,甚至整個生命的丟失。從反面言,詩作在個體心理,行為與集 體要求的不斷背離中,在個體生命存在與國家戰(zhàn)事的不斷抗衡中,在小我的真實幸福對戰(zhàn)爭的殘酷的不斷顛覆中,流顯出一份從心底而來的厭戰(zhàn)情緒。這一腔激烈的厭戰(zhàn)之言,要爭取的是對個體生命存在的尊重,是生活細(xì)節(jié)中的切實幸福。